采暖电锅炉国务院修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锅炉的定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也就是说,无论使用什么燃料,其规定范围都是一样的,只是燃料热源不同。电锅炉必须同样遵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电热水锅炉也称电采暖锅炉、电取暖锅炉、电供暖锅炉、电洗浴锅炉、电浴池锅炉等,电热水锅炉是采用最新电热技术及控制系统设计完成的生产热水,满足采暖或供应生活、洗浴用热水的全自动环保锅炉。此类锅炉广范适用于宾馆、别墅、厂房、办公楼、政府机关、高等院校、医院、部队等外观要求较高场所的生活热水和采暖。
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采暖电锅炉